花92萬至台酒考察? 高市府:教育訓練
2015/12/17 23:16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高雄市政府花費92萬元,今天起連續3天組團參觀台灣菸酒公司的台北菸廠,學習如何查緝「私劣菸酒」,董氏基金會痛批此舉已違反「菸草控制框架公約」。高雄市府指出,此為警察協查機關前往菸酒公司學習分辨真假酒類菸品,雙方沒有任何利益交換。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 第5.3條實施準則清楚建議各國應「拒絕與菸草業建立夥伴關係」、「避免政府官員及雇員的利益衝突」,且「僅在能使政府有效管制菸草業和菸草產品時和在有嚴格必要性的情況下,才與菸草業互動」。
他批評高雄市府組團至菸廠參觀,就是與菸商建立夥伴關係,非但欠缺必要性,且已有明顯的利益衝突。
高雄市財政局菸酒管理科科長趙冠保指出,此行共70人,橫跨警察、海巡、保三及海關等警察協查機關,是第一線查緝人員的教育訓練,學習辨識酒類菸品的真偽,是職務上所需。
趙冠保強調,台灣菸酒公司是義務協助,雙方沒有利益輸送,經費全用於交通和食宿。他還說,各地方縣市財政單位每年都有類似計畫的預算編列。有時查緝到的酒類菸品,也會請業者協助判定來源和真偽,是必要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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