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停車新費率採累進制 議員轟「搶錢」
南市新的停車費率到底要繳多少錢,市民看得霧煞煞。(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交通局為改善市區停車空間,自12月起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累進費率,台南市一名市民今天中午在西門路停車3小時,收到一張停車繳費單,對於新費率到底要繳多少錢,看得霧煞煞。
市議員曾培雅、林燕祝、林美燕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交通局新實施的累進費率,根本是在搶錢,對於守規矩停車的民眾只會增加負擔與壓力。
曾培雅等人說,雖然只漲10元,但六都中,台南的房價最低、家庭收入、薪資最少、甚至連停車場也少很多。市府團隊只跟其它五都比不好的措施,而不比好的福利,這是什麼政府?
林美燕也拿出一張市民今天剛收到的停車繳費單,該名市民停了3小時,對於新費率到底是要繳80元,還是全數加總150元,或是260元,該名市民看得霧煞煞,一度誤以為要繳150元。
交通局表示,第1個小時是20元,第2個小時50元,第3個小時80元,第4小時因尚未蓋章並不計費,所以該張繳費單是80元而非150元。依舊費率原本停3小時是60元,現在則是80元,即第2個小時起每小時增加10元為30元。
交通局表示,實施新的費率,主要是為改善停車環境,避免停車位遭長期佔用,選擇使用率約8成的地區實施累進費率,以增加其周轉率。不過,該名市民說,一般人不會為增加10元而將車子移開,一樣會等事情辦妥才離開,這根本不會提高周轉率,但絕對會為市庫增加一筆不小的收入。
市議員林燕祝、曾培雅、林美燕(左起)批評交通局新實施的累進費率,根本是在搶錢。(記者蔡文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