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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電三法協商無共識 民團反對倉促修法

    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廣電三法朝野協商。(記者王敏為攝)

    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廣電三法朝野協商。(記者王敏為攝)

    2015/11/11 22:42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今日邀集朝野協商廣電三法,但對於必載頻道、黨政軍零持股問題,因朝野僵持不下、無共識,王金平裁示下周三(18日)再協商。

    但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民間團體今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廣電三法倉促修法,不應護航將非公益性無線台必載的條文入法;消基會部分委員學者也拜會立院各黨團,表達反對無線台全部納入必載,並主張付費頻道除供分組套餐,必須保障消費者「單點單買」的權利。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團體今日發表聲明指出,廣電三法修法已經延宕多年,如今面臨選舉會期,立院卻突然要匆促強行表決,其中還有非公益性質之無線台也需必載的條文要夾帶過關,顯有護航之虞,且徒生爭議,更無法站在健全無線頻譜資源發揮公共性進行理性修法。

    因此民間團體呼籲,朝野各政黨拿出專業回歸理性審慎修法,趁此機會重整無線頻譜資源,以讓弱勢族群近用之公共性極大化。

    聲明中並針對無線必載問題,建議「無線頻譜需釋出與重整」,以符合弱勢族群近用權益;因為無線頻譜係屬公共財,因此無線電視播送平台必須承擔最大『公共義務』,但目前修法版本並未課以早已民營化及商業化的四家無線電視台所謂「公共義務」,卻只要求無線五台必載必須入法,因此民團主張相關頻道應盡早釋出繳回,以更符合弱勢族群近用權益。

    二是「無線必載頻道及內容需符合公益性與公共價值,否則請回歸商業市場機制」,而且對於哪些頻道列為必載、標準如何?為何未課以非公益性質之無線四台更多公益義務?主政機關NCC都必須向社會說明。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消基會資通訊委員會召集人卓 政宏等人,今日則赴立法院拜會國民黨、民進黨及台聯黨等立院黨團,表達雖可接受維持現況,即台視、中視、民視、華視與公視維持必載,但消基會不支持所有無線頻道必載,因為其中許多家已是商業電視台,必載有疑義。

    至於付費頻道方面,消基會主張,不反 對業者提供多頻道組合的各種套餐促銷方案,但是必須維持消費者有「單點單買」的選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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