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草案 一讀通過
圖為台北市長柯文哲(圖中)勘查巷道人行道的規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推動廢巷時,為讓巷道出入通行的兩側土地所有權人、建築物所有權人等權益受到保障,北市都市發展局提案修正「台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草案,增訂以整段路寬為申請範圍,並新增但書,為避免書信重複通知,增訂免再通知的規定,也明定規範申請人應以雙掛號通知證明文件送至都市發展局等條文。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早審議此修正草案,但不少議員認為,申請廢巷不應限制以「整段」提出申請,如巷道全長12公尺,整段廢除也就不能通行,因此此條文等於把申請「大門」封死,會對實際狀況有重大影響,市府在審查廢巷申請案時,應按照實際狀況彈性審議,法規會因此將該條文予以刪除。
其他新增與修正的條文,議員未表達反對而通過,「台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一讀通過。法規會表示,今日整理審議的會議紀錄,等下週確認會議紀錄內容,就可排入議會定期大會審查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