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匯流新法 將接手廣電三法、電信法
國家通訊委員會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新法草案預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通過後實行日由行政院訂定,新法與舊法(廣電三法、電信法)會有重疊的銜接時間,將提出現行法令配合調整相關規範辦法。(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儘管廣電三法修正案還躺在立院,但NCC今天已經端出通訊傳播匯流新法,內容包括今天公布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草案,以及「有線頻道服務平台管理條例」、「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電子通訊傳播法」,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新法草案預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通過後實行日由行政院訂定,新法與舊法(廣電三法、電信法)會有重疊的銜接時間,將提出現行法令配合調整相關規範辦法。
虞孝成表示,新法草案預計本週起每週公布一部新法草案,以廣納大眾意見,新法通過後,事業單位的行為規範將是以新法輕罰為主,經營資格認定將有過渡條款轉換。
NCC綜合規劃處副處長紀效正表示,新法中「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與「有線頻道服務平台管理條例」是取代既有的廣電三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是修正既有的電信法,「電子通訊傳播法」則是介接民法與刑法的法典。
電台與內容事務處簡任視察林慧玲表示,「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草案最大特點將廢除過去外資不准投資的限制,放寬為間接投資二成,且股東也放寬可由外資擔任;另外,也取消政黨投資限制,日後將回歸「政黨法」與「預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