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污染案2審無罪 高市提7證據支持上訴
日月光二審獲判無罪,地球公民基金會痛批「沒天理!」圖為基金會的抗議活動。(資料照,記者洪定宏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日月光涉嫌污染後勁溪案於二審宣判無罪,高雄市環保局表示,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但至少提出引用後勁溪溪水灌溉農地土壤等7項檢測報告佐證,支持檢方上訴。
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日月光K7廠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絕非單一違規事件,支持檢方上訴第三審表示不服,有關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部份,除了檢察官以證物方式查扣的證據外,至少提供7項以上證據,已善盡舉證責任。
蔡孟裕說,7項證據包括後勁溪溪水灌溉農地土壤、農作物及底泥檢測報告,K7廠放流口水質檢測、魚體檢測、針對K7廠廢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評鑑報告及7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