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座位浪費 台鐵:9/10日起團體票改制
台鐵團體票大改制。(圖由台鐵提供)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台鐵宣布,為使團體旅客提早確認行程,避免於臨近開車時退票,造成座位虛糜,9月10日起預訂團體票後必須於5日內(含訂票當日)至車站付款取票,逾期未取車票將取消預約於次日重新釋出,同時取消「4日內先繳2成預約金,再於10日內繳付尾款取票」之原規定,希望此舉能避免團體票訂戶擠壓到一般乘客。
團體票退票一律調整為依退票日期分階段收取不同額度退票手續費,以防止不良訂票行為,影響座位運用。
1.距乘車日(含當日) 1~ 7日,按票價40%收取退票手續費。
2.距乘車日(含當日) 8~21日,按票價30%收取退票手續費。
3.距乘車日(含當日)22日以上,按票價20%收取退票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