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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怨偶爭監護權!先到法院上課

    屏東地院少家庭開辦新措施,為訴請離婚的男女安排親職教育課程。(記者李立法翻攝)

    屏東地院少家庭開辦新措施,為訴請離婚的男女安排親職教育課程。(記者李立法翻攝)

    2015/08/14 09:41

    圖說:pt-150814-89230-00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離婚率居高不下,怨偶分道揚鑣常伴隨激烈的監護權之爭,對無辜的孩子造成難以彌補傷害,為避免悲劇,減少紛爭,屏東地院要求夫妻訴請離婚前,先到法院上一堂2個小時的親職教育課程,心平氣和多為孩子設想。

    屏東地院平均每天受理一件離婚官司,為了爭子女的監護權,男女雙方經常撕破臉,刻意阻擾對方探視孩子,甚至在孩子面前灌輸離異一方的錯誤認知觀念,報復心蒙蔽了理智,對孩子更是一大傷害。

    屏東地院少家法庭從8月起,要求訴請離婚的男女雙方,先到法院上一堂2個小時的親職教育課程,聽一聽專業心理師的建議,如何讓孩子接受父母離婚的事實,以及怎麼做才對孩子最好,也要讓男女雙方明白,法官對監護權的裁定,不只有經濟因素的考量,還有親職教育的態度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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