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有疑慮 蘭陽利澤地熱電廠須補件再審
由環團大老高成炎(說話者)領軍的蘭陽地熱團隊今二度闖關環評初審,希望在10年內建立101MW的深層地熱發電廠。(記者蔡穎攝)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由環團大老高成炎領軍的蘭陽地熱團隊今二度闖關環評初審,希望在10年內建立101MW的深層地熱發電廠;不過,環評委員認為廠區發電機數量與用地範圍不符比例,且鑽井引發的公安問題和適法性都有待釐清,要求開發單位3個月內補件說明再審。
利澤地熱電廠預定地位於宜蘭縣五結鄉,屬經濟部龍德暨利澤工業區用地,佔地約0.49公頃,因鑽井路線經過宜蘭縣環保局地底,開發單位也把環保局1公頃土地納入環評範圍。
蘭陽地熱董事長高成炎表示,公司希望在10年內建立101MW的深層地熱發電廠,擬於環評核准後1年半內先挖掘1口1MW的測試井,3年內再挖掘1口10MW斜井,之後逐年擴大為具備11口井、共101MW的地熱電廠。
儘管高成炎強調公司將採用CEEG(迴路熱能收集)技術,透過管線傳熱並引導水氣進出,有別過去EGS技術直接把水灌入地底,CEEG不會引發小規模地震;但環評委員對此提出質疑,認為國際上並無明確成功案例,開發單位應提出具體的公安計畫,回應鄰近工業區廠商的疑慮。
具熱流背景的審查專家、台大機械系教授馬小康說,開發單位評估1MW需要發電機4台,如果101MW就超過400台,看不出0.49公頃的用地要如何裝設,明顯不符比例;且全部101MW裝置容量所需的蒸汽量、管線口徑的變數太多,就目前開發單位的資料看來「絕對不可能」。
另有環評委員擔心,電廠預定鑽井路線經過宜蘭縣環保局地底,可能與「土地法」相關規定不符,必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地熱適法性。環委最後決議,開發單位應補充施工階段鑽井工作規劃及環境管理措施、修正施工及營運階段緊急應變管理計畫、補充鑽探地點的地質結構,地下水分布與岩層特性資料,並評估誘發地震可能性,3個月內補件說明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