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2生煤操作許可證 雲縣同意展延
環保局第3度召開台塑石化一廠、汽電公司許可證諮詢會,28日前做出結論。(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環保局今天召開台塑石化一廠、汽電公司生煤操作許可證展延申請第3次諮詢會議,會後同意兩張許可證展延至106年6月9日。
雲林縣長李進勇表示,2張操作許可證審查依照「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予以展延,依自治條例本縣在106年6月9日將全面禁燒生煤,企業必須及早因應。
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表示,今天專家諮詢會議委員們達成縣府須參考委員及各方意見,對於生煤之使用量及污染排放量進行嚴格核定;對於專家要求業者進行檢測之項目及業者自行承諾事項,將列入許可證管制;雲林縣自106年6月9日後不得使用生煤,請業者即早因應等3點結論。
環保局指出,此次許可證審查考量合法性、合理性及環境現況後,根據自治條例核准展延2年。
雖環保局同意許可證展延,但2家公司須降低核可生煤使用量20%以上,排放標準須符合「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規定,並且定期(每半年)進行煤炭成分分析、煙道(增測PM2.5)及排煙脫硫設備排水各項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 (PAHs)等檢測,以監測污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