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生煤許可證2度未准 李進勇要求再開審查會
2015/06/17 13:37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政府昨2度審核台塑麥寮汽電、石化一廠生煤使用許可證,原本委員會同意台塑展延半年,但需4個月內補足資料,縣長李進勇今天要求環保局請台塑補足資料再召開審查會審議。
雲林縣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已於6月10日公告,該條例實施後,雲林縣1年內禁燒石油焦、2年內禁燒生煤,原有使用許可證展延期限不得超過2年。
麥寮汽電、台塑石化麥寮一廠許可證分別於6月28日、7月4日到期,台塑企業提出展延申請,上月29日首度審查委員會以資料不足為由退回申請,昨天進行第二次審查仍未准。台塑企業同意在每年10月到隔年3月空氣品質不良期間,透過停機檢修等方式達到汙染減量,同時加強污染物監測與防制措施。
雖然台塑企業提出多項降低污染措施與計畫,但審查委員對於兩廠排放管道、生煤與重金屬相關的檢測數據都不夠充足,表達疑慮,最後雖同意許可證展延半年,但台塑須在4個月內補足資料。
李進勇認為委員會既然認為台塑提出的數據仍有不足,應該要求台塑補足資料再進行審查,以免造成外界誤解,才是負責任做法,要求環保局立刻安排下次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