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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獎金無上限?檢舉1案平均39元

    台中市食安檢舉獎金平均一案僅發放39元,市議員江肇國質疑獎金發放未真正落實。(記者黃鐘山攝)

    台中市食安檢舉獎金平均一案僅發放39元,市議員江肇國質疑獎金發放未真正落實。(記者黃鐘山攝)

    2015/05/21 17:03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食安風暴彷彿野火延燒,造成消費者恐慌。台中市府為提高民眾檢舉意願,將檢舉獎金的比例從50%提升至70%,且不設上限,成為全國最高。但市議員江肇國21日指出,台中市食安獎金發放過去未真正落實,如今新規定上路後,恐怕也只淪為政令宣導,獎金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江肇國指出,目前食安案件最高罰鍰2億元,檢舉獎金最高可領取7成、約1億4千萬元。台中市政府民國100年迄今,受理4649件食安檢舉案,裁罰1680案,處分罰款達1億4千多萬,卻只發出65500元獎金,平均檢舉1案獎金只有39元。他認為,市府發放食安獎金根本沒有落實,現在提升獎金比例至7成,恐怕也難有成效。

    江肇國並說,根據衛生局資料,造成發放比例偏低的原因有二:一是匿名檢舉案件約佔檢舉總數3成,獎金無法發放;其次是7成左右的民眾具領獎資格,卻未提出申請。江肇國表示,衛生局應加強保護檢舉人的個資,以免民眾不敢具名檢舉;衛生局也應加強宣傳,落實獎金發放,鼓勵民眾為食品安全把關。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具名」要件是按衛福部規定而訂定,檢舉人必須具名提供業者違法證據,經查證違規屬實,即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比例核發獎金;衛生局也籲請民眾勇於檢舉,並注意檢舉人的身分不外洩,讓全民一起共護食安。

    此外,市議員賴佳微、楊典忠、吳敏濟、吳瓊華等人也關心食安問題,賴佳微表示,她在衛生局網站食安專區中的校園午餐發現,103年度下學期菜餚抽驗187件,大腸桿菌等檢驗全符合規定,食材則抽驗91件,農藥殘留檢驗卻有9件不符規定,為什麼不符規定、有農藥殘留的食材,烹煮完變成菜餚後卻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中央未對熟食訂定農藥殘留標準及檢驗方法,因此無法對熟食做農藥檢驗,解決方法便是加強落實源頭管理,檢驗食材是否有農藥殘留,且食材經過洗滌、烹煮後,也能減少農藥殘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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