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導師、任特教者享有職務加給
立法院司法法制、教育文化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增列導師、擔任特殊教育者等可享有職務加給。(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教育文化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增列導師、擔任特殊教育者等可享有職務加給。
審查這第13條條文時,主計總處代表評估國家財政困難,希望委員多加考量,以行政院版僅限「兼任主管職務者」享有職務加給。
但提案委員、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表示,「苦不能苦教育,再窮也不能窮教育」,堅持導師及擔任特殊教育者也可享有職務加給,且她預估財政支出將多增加3.2億元,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支付。最後第13條採用陳淑慧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