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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計程車?Uber申設丁種小客車租賃業 交通部否決

    Uber申設丁種小客車租賃業,還希望政府修法,遭交通部否決。(資料照,記者甘芝琪攝)

    Uber申設丁種小客車租賃業,還希望政府修法,遭交通部否決。(資料照,記者甘芝琪攝)

    2015/03/13 18:07

    〔記者黃立翔、甘芝萁/台北報導〕違法營業的新興叫車服務平台UBER,累積罰金已逾2000萬,Uber仍不願申請成立計程車服務業,轉向行政院、交通部建議「修法」,提議成立新的「丁種小客車租賃業」,被交通部否決,批Uber是想以租賃車方式低門檻、免監督方式從事計程車業,已危及正常計程車市場,將繼續開罰,直到合法為止。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目前核准甲、乙、丙三種小客車租賃業,甲種是到機場、港區,乙種是一般市面上短租的租賃業,丙種則是專營一年以上的長租,Uber則提出要成立丁種服務業,理由是「Uber司機是兼職性質,久久才上班一次」,不是常態經營,無法接受Uber這種說法。

    今也傳出Uber向財政部要求免稅,不過Uber稍晚發布新聞稿澄清,「我們必須重申Uber在台灣一直有依法繳稅。此外,Uber給交通部的提案是基於乘客安全,司機認證,增加保障,減輕司機負擔及公平競爭等五大方向,並未提出任何與稅務相關的議題。Uber很誠摯地希望交通部的長官們能夠在為開放給消費者更多選擇的前提下,認真地考慮我們的提案,也期待和政府更進一步找出現有的法規架構下更創新的解決方案。」

    交通部只能「罰到Uber怕」

    公路總局表示表示,Uber號召民眾以自用車兼職方式車載客賺外快,在國內外都引起爭議。Uber進入台灣市場一年多,申請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實質經營運輸業,去年9月起對UBER及加入UBER的自用車駕駛開罰,對Uber已開出164張罰單,罰金共2125萬,針對司機則開出163張罰單,罰金共825萬,Uber至今已繳44張罰單、罰金400萬,司機則繳30張罰單,共150萬罰金。

    交通部表示,先前跨部會會議,要求經濟部將Uber停業,但經濟部則表示正確用詞是「歇業」,無法處以停業,且Uber所為,也沒有違反資訊服務業的經營,問題是在交通業部分,認為應由交通部處分,國稅局則表示UberU有繳稅,但僅列舉荷蘭總公司分帳的部分,將要求Uber列舉所有收入,交通部官員表示,目前只能繼續朝「罰到Uber怕」繼續做。

    交通部官員表示,認同Uber想提升計程車服務的初衷,但Uber不能既想經營計程車業,又不願付出相對成本,接受政府監督,將持續與Uber溝通。

    南韓免費Uber X 也被禁止

    上週南韓交通部門對Uber發出了禁止令,Uber雖在首爾地區推出免費的Uber X服務,卻引來南韓政府嚴格執法,甚至鼓勵民眾檢舉,讓Uber暫停首爾Uber X服務,三月初日本福岡市交通部門則禁止Uber租車服務試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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