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原料強制標示政策 可望6月提前上路
食藥署擬定在近日公佈最新的食品基因改造規定。圖為情境照。(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標示政策再度調整,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先擬定在105年強制超過3%的基改食品需特別標示註明,現在這項政策有望在今年6月就會提前實施。
《聯合報》報導,食藥署將於近日公告6月1日起,所有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以及散裝食品,若含有基改原料3%以上成分,上頭必須特別註明「基因改造」的標示,食藥署食品營養科科長李婉媜昨日也表示,這項規定將規範所有基改的原料及食品。
不過消費者也不需擔心標示字樣過小,誤買基改成分過高食品,食藥署擬定註明的字體至少需大於5毫米,李婉媜表示,新政策最快可望於3月2日公告,並且徵詢各方意見進行調整。
新規定上路後,假若字樣標示不實,相關業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4萬元至400多萬的罰款,而若是未依循規定標示,則是可以處3萬元至300多萬元罰金。
事實上,基改食物問題在國內爭議不斷,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先前就曾跳出來砲轟台灣基改政策禍害台灣農地,他指出如果有一種農產品寫著「基改」與「非基改」兩種選擇時,請問有多少消費者會購買「基改農產品」回去給家人食用?「基改農產品」市場又在哪?表示基改政策與台灣整體生態環境是緊密相互扣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