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額進用身障者 宏華達半年
勞動部今天公告103年11月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名單,其中私立單位未足額進用第一名是宏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圖為身障者前往求職畫面。(資料照,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勞動部今天公告103年11月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名單,其中私立單位未足額進用第一名是宏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共不足進用18人;且宏華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已長達半年,不足額人數皆在18到20人之間。
宏華為中華電信關係企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原名為宏華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宏華國際在103年7月改名,但自103年6月以來每個月都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工作者,103年6月到9月皆未足額進用19人,103年10月則是未足額進用20人,是私立單位之首;而勞動部今天公告103年11月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名單,私立單位部分仍是宏華為首,共不足額進用18人。
勞動部指出,其餘私立單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工作者機構尚有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共不足進用16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進用12人。而截至103年11月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總數1萬6363家,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3779人,實際進用達7萬4184人,已超額進用2萬405人,超額進用比例37.94%。未足額進用單位1599家(占應進用家數9.77%),其中公立單位72家,私立單位1527家占未足額家數95.50%仍為最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公立單位未足額進用72家中,前3名分別為國家安全局不足進用7人,台北榮民總醫院不足進用3人,台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淡水國民中學、新竹縣尖石鄉公所、新北市立竹圍高級中學均不足進用2人。
勞動部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另依同法第43條規定,進用身心障礙人數未達進用標準的機關(構),應定期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