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低頭」了!手機、平板加註警語上路
NCC也呼籲,國人使用30分鐘手機、平板請休息10分鐘;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智慧型手機、平板滿街跑,愈來愈多青少年加入「低頭」一族。為保障兒少身心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輔導業者在手機、平板的機身、外包裝及說明書上加註警語,提醒民眾勿長時間看螢幕,目前已有華碩、三星和LG等10家業者辦理。
立法院在今年1月23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法)修正案,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長時間使用電子類產品,NCC為此輔導業者在手機、通話平板的機身、外包裝及說明書上加註警語,提醒民眾注意視力保健。
NCC指出,由於近年來3C產品普及,國人與兒少接觸3C產品的機會增加,近視比率因而大幅提高;同時,長時間使用3C產品,也可能造成兒少的注意力不集中,社交溝通能力也會受到影響,甚至引發親子關係疏離。
NCC表示,目前已有10家業者於上市商品標示警語及注意事項,包含三星、華碩、小米、LG和BenQ等知名廠商,預計今年下半年配合辦理的業者將可達20家。
除了提醒3C產品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NCC也呼籲,國人使用30分鐘手機、平板請休息10分鐘;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