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身障者就業 明年起開放自營業者申請就業輔具
2014/12/03 14:38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為保障身障者就業權益,勞動力發展署積極推動各項身心障礙者就業措施、排除就業障礙,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及充分參與融入社會;自104年起擴大所有自營作業者均可申請職務再設計,並開放就業輔具可由身心障礙者個人申請。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就業障礙,增進工作效能,發展署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並積極開拓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協助雇主依身心障礙者的狀況及需求,進行無障礙環境或機具設備改善、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內容或方法等,使身心障礙朋友能在工作職場中克服障礙;102年計補助1459件,103年至10月底止計補助1590件,已協助3000人排除職場障礙,穩定就業,而從明年起,也將過大所有自營作業者均可申請職務再設計,讓就業輔具可以由身心障礙的個人來申請。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公立機關(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機關(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1%。定額進用制度自79年開始辦理,迄今已有24年時間;依最新統計資料,法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總數1萬6107家,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2205人,實際進用達7萬2625人,已超額進用2萬420人,超額進用比例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