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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哥大M+違反個資法 法官判賠

    台灣大哥大與酷樂被判APP違反個資法,將連帶賠償消費者500元。(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台灣大哥大與酷樂被判APP違反個資法,將連帶賠償消費者500元。(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2014/10/27 09: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大哥大公司利用手機可攜碼資料庫,開發出手機通訊錄APP「M+Messenger」,消費者可從APP得知手機通訊錄中朋友所使用的電信公司,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此軟體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侵害人格權,判決台哥大與推廣軟體的酷樂公司連帶賠償消費者500元。

    聯合報報導,「M+Messenger」APP是由台灣大哥大與酷樂公司共同推廣,民眾從通訊錄中得知朋友所使用的電信公司,但有民眾認為M+已違反個資法。台哥大及酷樂公司表示,M+是為了讓消費者判斷朋友的電信公司,以了解雙方通話是屬網內或網外,藉此達到節省通話費支出,應符合公共利益。

    法官判決表示,電話門號與身分證字號等資訊可相互比對,進而辨識出特定人士,所使用的電信公司也可間接辨識出個人的社會活動,因此判定台哥大與酷樂違反個資法,判賠提告者500元,台哥大表示,與用戶認知不同,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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