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生育給付提高為2個月 13萬人受惠
立法院於今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生育給付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預估每年受惠人數約13萬人。(資料照)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立法院於今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生育給付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修法實施後,依勞保局預估,每年受惠人數約13萬人,相關修正條文待總統令公布後3日內正式施行。
勞動部表示,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並符合參加勞工保險年資規定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給與生育補助費30日。為了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及增進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權益,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修正條文,將生育補助費由30日提高為60日,也就是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
此外,且雙生以上者也依比例增給,也就是說,生雙胞胎給與生育補助費4個月,生三胞胎給與生育補助費6個月,依此類推。修法實施後,勞保局預估,每年受惠人數約13萬餘人,相關修正條文待總統令公布後3日內正式施行。
而基於社會保險同一事故不得重複請領的原則,修正條文也明定勞保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可擇一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