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妝試用有風險? 5原則「安全變美」不踩雷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
選購彩妝或保養品時,許多人習慣先試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試用品同樣受「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範,使用前應檢查產品狀態,若有變質或異常,應立即通知門市人員,尤其眼唇類產品因接觸黏膜,對成分與衛生要求更高,須特別謹慎。
眼唇類接觸黏膜 對衛生要求更高
眼影、眼線、睫毛膏、唇膏、唇蜜等眼唇彩妝,因接近黏膜,成分與衛生標準更嚴格。食藥署昨召開記者會,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張家榮表示,唇部產品不得含IPPC防腐劑,眼唇彩妝僅能使用第1類色素,以降低刺激風險。此外,微生物標準更嚴苛,普通化妝品容許量為1000 CFU/g,眼唇彩妝則降至100 CFU/g。
食藥署審查員方韻淑芬提供安全使用眼唇彩妝建議。「眼影」刷具或眼影棒保持乾淨,避免手直接接觸,以防細菌污染;「眼線」筆尖應停在睫毛根部,避免過於靠近眼球或黏膜,以免刺激眼睛;「睫毛膏」取出刷頭時應輕輕旋轉,避免大力抽動,以減少細菌與空氣進入;「口紅」補妝前應先清潔嘴唇,避免細菌影響產品品質。
食藥署建議,消費者在挑選彩妝時,可遵循「彩妝5守則」。
●「選有標」:購買標示完整的產品,包括品名、用途、保存期限等。
●「查登錄」:可透過食藥署「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確認產品是否已登錄。
●「依用法」:不同部位的彩妝應按照標示正確使用,例如唇線筆不應用於眼部。
●「要檢視」:定期檢查化妝品是否過期、變質或發霉。
●「重衛生」:保持使用工具的衛生,避免與他人共用。
食藥署提醒,開架式彩妝不少民眾會前往試妝,試妝前應確認狀態,此外,DIY口紅與指甲油因環境難控,品質無法保障,不建議自行製作。
卸妝同樣重要,食藥署提醒,特別是眼唇部位脆弱,應用卸妝液搭配化妝棉,先輕敷眼部10秒溶解彩妝,再溫和卸除,避免搓揉導致拉扯與色素沉澱。細節處如眼角與睫毛根部,可用棉花棒輕拭,確保徹底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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