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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目魚不能當鱈魚賣 食藥署提醒:便當店標示錯誤依法可罰

2023/09/15 16:22

第7屆南台灣食安論壇15日在南台科大舉行,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提醒業者標示要正確,大比目魚不能標示鱈魚來賣。(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食藥署自這個月開始至11月,啟動「網紅人氣餐廳」的稽查作業,會同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稽查。對於過去曾發現不少業者將大比目魚標示成「鱈魚」販售,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今(15)日南下參加第7屆南台灣食安論壇時,一再提醒業者「大比目魚不能標示成鱈魚來賣」,便當店的「鱈魚飯」也一樣,標示不實將可依食安法開罰4萬至400萬罰鍰。

第7屆南台灣食安論壇今天在南台科技大學舉辦,以食品安全永續發展策略、外銷食品強化食安及永續發新思維、食品業者食安永續發展策略為論壇主題,邀請9位產官學界代表擔任主持人及演講者,共有公部門、食品業者及消費者等120人參加。

周珮如表示,「網紅餐廳」常吸引民眾前往消費,為了替民眾的食安把關,食藥署與22個縣市衛生局共同進行網紅人氣餐廳進行稽查,包括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環境衛生、食品標示、食材原料有無逾期、一定比例的餐飲專業人員等,都在稽查的項目,提醒業者對於食材的來源文件,也一定要保存5年以上。

周珮如說,針對餐廳,過去稽查最多違規的就是標示不正確及逾期原料,偶爾也有生鮮食品及農產品用藥或農藥殘留不合格。對於食品業者登錄不實,依食安法,可處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南台科大表示,希望藉由論壇,集結產官學界的意見,協助強化食品業者的自主管理能力,共同維護台南美食之都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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