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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塵爆求償 八仙樂園1.69億假扣押准了

    八仙塵爆案,被害人聲請八仙樂園假扣押一‧六九億元,業者一再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資料照)

    八仙塵爆案,被害人聲請八仙樂園假扣押一‧六九億元,業者一再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資料照)

    2016/04/19 06:00

    求償逾20億 八仙恐難負擔

    〔記者項程鎮、何玉華、李雅雯、王憶紅、林彥彤/綜合報導〕八仙塵爆案有新進展!被害人聲請對八仙樂園假扣押一.六九億元,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本案求償金額超過廿億元,八仙樂園資產只有十八億,恐不足賠償,因此假扣押有緊急性和必要性,駁回八仙樂園再抗告,假扣押案確定。

    新北市府去年獲得十三位傷者同意,聲請對八仙樂園、瑞博行銷公司、玩色創意公司等假扣押財產一.六九億,由市府出具保證書替代擔保金。士林地院裁准後,八仙樂園聲明異議,遭士林地院駁回。

    八仙樂園提起抗告,主張公司負責人獲刑事不起訴,且公司資產十八億元、不動產八十筆,負債只有兩億多,還提出一億元公益信託,公司不會賠不起,沒理由假扣押。

    最高法院 駁回再抗告定讞

    高院則認為,刑事不起訴處分和民事賠償是兩回事;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被害者醫藥費和求償金額累計超過廿億,八仙未必負擔得起,因此駁回抗告。八仙不服提再抗告,再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不過,最高法院同時認為,新北市府不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保證人或經營保證業務的銀行,因此無法替被害民眾擔保,十三位被害人須各提出一百卅萬元來擔保假扣押。

    消基會 擬六月提團體訴訟

    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依據法扶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可用法扶基金會名義出具保證書,當事人只要替換合格保證書,就可維持假扣押的執行效力,市府將協助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合格保證書取代現金擔保,當事人不用擔心經濟無力負擔。

    記者致電前八仙樂園行銷業務部總監林玉芬了解其看法,對方表示已離開該職務,不便回應。再致電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接聽者指該號碼已易主。萬海發言人高國隆表示,這是八仙樂園業務,與萬海無關。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則對假扣押案定讞表示肯定。他說,先前與八仙受害者密集討論,決定將團體訴訟收案展延到四月底。消基會預計在六月廿七日、八仙塵爆滿一年時,就將正式提出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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