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剋星也有剋星...彰檢遇到法官吳永梁就沒轍
頂新案合議庭法官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真的案件會找人!號稱食安剋星的彰檢,遇到審判長吳永梁就卸了招牌。彰檢近年來偵辦塑化劑案、富味鄉、大統黑心油案,只要案子(富味鄉、頂新)遇到吳永梁就沒轍。
頂新劣油案的審判長吳永梁現年四十三歲,為司法官第四十三期結業,擔任司法官前是銀行的法務人員,擔任司法官後,為了推廣法治教育,還在東海大學國際貿易與經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在審理期間,吳永梁曾當庭訓誡媒體,當時輿論對於魏應充獲得交保,對法官連番撻伐,吳永梁對媒體「開示」說:「若有一天你成為被告,怎能奢求這個社會的法律制度能夠保護你?」
吳永梁強調,法官的裁決是可以接受報導或批評的,但應本於事實根據;不過有些媒體用臆測的方式報導法官與辯護人有人謀不臧,這對台灣法治教育有何助益?
輕判富味鄉案 他反問何謂黑心
對於富味鄉輕判,吳永梁曾說,大家都痛罵黑心商品,但什麼是黑心商品?並不是媒體說黑心商品就是黑心商品,富味鄉的油是不是黑心商品?有多少人真切地瞭解該油品的真正內容物質到底是什麼?對人體的影響是什麼?就因為有人說它是黑心商品,所以大家就跟著一起說,卻沒有人去討論這個油品內涵與問題真正本質。
頂新案的受命法官呂美玲,現年四十五歲,司法官第四十七期結業,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之後再考取司法官。陪席法官張琇涵現年三十二歲,司法官第五十一期結業,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