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追問王如玄:為何用母當人頭 收租報稅了嗎
段宜康質疑王如玄購買健華新城(圖)要拿母親當人頭,並追問是否有申報「租賃所得」。(記者陳韋宗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買賣軍宅風波延燒,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天指出,王如玄承認的「健華新城」房屋,根據她的說法,是於二○○六年用媽媽名字,與原眷戶池先生簽訂買賣契約。段質疑,如果真是合法交易,為什麼要拿媽媽當人頭?此外,從二○○六年到二○一二年收的租金,有沒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
段宜康指出,「健華新城」四樓原眷戶池先生是在二○○六年七月十九日登記產權,二○○六年王如玄用媽媽的名字,和池先生簽訂買賣契約;二○一二年六月,這個房子才移轉到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名下。
段宜康說,軍宅有五年不能買賣的規定,在這五、六年時間內,房子都是由王如玄使用,也就是說,登記的產權雖然還是池先生,但實際上的屋主已經是王如玄了。
段宜康認為,王如玄這個「真屋主」,很可能這幾年先當「假二房東」將房子出租,也可以收房租。
段宜康質疑,如果真是合法交易,為什麼要拿媽媽當人頭?此外,從二○○六年到二○一二年收的租金,有沒有申報「租賃所得」?有沒有涉及漏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