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 一億元交保
魏應充(左)。(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案另三人五百萬元交保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頂新飼料油案,彰化地方法院昨二度召開審理庭,經過檢方和律師十五個小時的合議庭辯論,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今天凌晨一時許裁定,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一億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須每日向其住居轄區派出所報到。另頂新製油公司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峯、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均五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須定時向住居派出所報到。
昨被傳喚出庭作證的包括在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擔任經理的王祖善及其主管馬美蓉,王曾和頂新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一起到越南出差了解製油環境,王並對大幸福打了不及格的分數。
但王祖善昨證稱,他當時做的是投資報告,非訪廠報告;且以他親眼看到收油時情形,沒有油臭味、呈現淡黃色,應可食用。此外,他做的報告有三份,不及格的是第一份;其他則是合格的。
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則說,初榨原料油的酸價高不一定有問題,檢察官根本不懂、不專業。
合議庭昨另傳喚一名曾販賣精煉設備給越南大幸福的陳姓業者作證,他稱曾到大幸福參訪,發現其豬、牛油都是初榨油品,品質應該沒有問題。
開庭過程中,魏應充表情嚴肅,對於媒體記者詢問匯回食安基金卅億元是否希望獲得交保,也沒有回應。在法官裁定交保後,魏應充表情嚴肅步出法庭時不發一語。
魏應充律師羅豐胤昨表示,頂新集團清償銀行六十五億元、匯回食安基金卅億元等,都是展現頂新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