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爭議 內政部:針對首謀、累犯
2014/05/02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內政部前天對於群眾運動施以「預防性羈押」的說法遭外界批評,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解釋,不是一次違法就符合預防性羈押,而是針對首謀、累犯,一而再、再而三挑戰公權力,警方會將反覆違法的證據,連同筆錄交給檢察官評估,最終仍由法官裁定是否羈押。
至於公投盟總召蔡丁貴是否符合「預防性羈押」?陳純敬解釋,因為蔡之前曾有違法行為,第一次被裁定限制住居、第二次以五萬元交保,如果蔡再發生違法行為,警察單位會把之前的資料一併移送給檢察官,以評估是否預防性羈押。
此外,行政院昨舉行治安會報,行政院長江宜樺要求警政署對於群眾運動的重大違法和失序行為,立即以公權力排除,也請檢警機關採取必要的司法追訴手段。江揆表示,外界對於警察執行公權力以放大鏡檢驗,甚至質疑或惡意扭曲,各級執法單位應立即對外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