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透視 》舉債買熱鬧 得不償失
2009/09/30 06:00
政府透過舉債方式發放每人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希望能提振民間消費與活絡經濟。不過,若民眾購買的商品是進口商品、而非「國產品」,且消費過程出現「替代效應」,對我國經濟成長的實際貢獻將非常有限。
有人會提出疑問,消費券發放後,民間使用消費券如此熱絡,在開始的幾個月,賣場、百貨或零售業的銷售業績也明顯成長,為何實際效果卻不大?
首先,政府沒有限制一定要購買國產品,如果民眾拿消費券購買的是進口商品,不僅對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沒有貢獻,反而還是負貢獻;所以,消費券若要完全發揮效果,購買的商品就必須「百分之一百」都是國產品。若產品的零件是進口,雖然經加工或組裝為成品才在台灣販售,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就會打折扣。
其次是「替代效應」的問題;若國人將手上的消費券,用來支付原本就會花費的民生必需品,且將原本該花的現金存起來,如此一來,民間消費並沒有增加,對於提振經濟成長當然是毫無幫助。
日本過去也曾推出消費券,但結果並不成功,原因就出在「替代效果」,當時每一百元的消費券中,日本民眾真正消費只有三十二元,其他都是存起來。
「購買非國產品」與「替代效果」這兩大問題,就使消費券對經濟貢獻大打折扣;總體來說,雖然消費券對經濟仍有些許的正面幫助,但這是用舉債方式支應,將擴大台灣財政赤字,恐怕得不償失。
(記者王孟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