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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分析╱管理人工生殖 需要人道精神

    2005/09/10 05:30

    記者洪素卿╱特稿

    李小姐的哭求,哭出了十年愛侶生離死別的痛,也哭出了孫吉祥父親老年喪子的苦。正因為那悲痛如此沉重,透過電視螢幕不斷放送下,不但全民一掬同情之淚,也勾起國人對法律不通人情的質疑。

    從李小姐的個案,我們看到官僚解釋法律的傲慢、立法的怠惰;人工生殖法草案,從草擬迄今已逾十年,仍只是個草案。

    即使在「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因為行政執行法的施行而失效,我們看到的是,行政官僚彷彿神祇般的權威,一言就足以斷人生機。

    這些天來,民眾的質疑與抨擊聲浪,沒有改變衛生署的心意,那為何行政院長的一通電話,便仿如當頭棒喝,讓行政官僚想起「人道精神」,記起取精不違法。

    沒有了「人工生殖法」,其實還有醫師法、醫療法,這些醫療行為相關的根本大法,依然無形中綁住了醫師執刀的雙手,避免醫師逾越法紀,避免讓社會的道德倫理基柱因為新科技而動搖。

    換句話說,要不要核准李小姐的取精生子,並非只是因為法律在空窗期,而是應該回歸醫療的本質,思考人工生殖技術存在的意義。

    這個個案不該只是通融,而是讓衛署重新思考人工生殖科技該用更人道的心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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