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再減 不利企業投資
(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特稿
去年底九合一大選綁能源兩大公投過關,其中火力年減一%發電量被包裝成「反空污」公投,而剔除核電年限被美化為「以核養綠」,在經濟部審視十五個版本、每個版本都有八套劇本推演後,還是得到年減一%火力發電撐兩年已是最大極限;若二○二一年後再減下去,就算核電廠延役或重啟,也解決不了台積電、華邦電等大型投資的缺電問題。
經濟部直言,二○二一年後就是做不到火力繼續減,關鍵原因為台灣需要重大的經濟投資;包括台積電的三奈米新廠,還有華邦電、力晶等科技業的投資,用電量評估跟著投資案增加,從二十億度跳升到一百億度以上,約佔全台用電的四%,這還是以最保守模式估算,台灣經濟能冒這個風險嗎?
中美貿易戰難解,政府鼓勵台商回流,如果中南部縣市期待「錢進來、發大財」,就得先化解這些台商回流的缺電疑慮;假如縣市長們成天喊機組提前除役、停機,還會有台商願意落地生根嗎?
台電有一堆火力機組,天然氣、燃煤等火力發電佔比更達七成以上。要拚經濟得地方與中央合作,假如地方政府減煤如市場喊價,那台電就算有一堆兵、也派不上陣,到時候缺電、投資不來了,這些縣市長難道還是要推給前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