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女壇生 壇主、同修各賠5毛
位於高雄的道教「三十六天罡壇」楊姓主持人和同修黃女,因辱罵林姓女壇生,判賠一元精神撫慰金,兩人各負擔五毛,創賠償金額最低紀錄。(記者張忠義攝)
道場鬧內訌 爆誹謗名譽爭議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位於高雄的道教「三十六天罡壇」鬧內訌,前林姓女壇生不滿被辱罵「魔女」、「品行惡劣」等語,為討公道,向公公楊姓主持人和同修黃女連帶求償,高雄地院判不用賠,高雄高分院審理大逆轉,認為黃女要讓林女惡行「給全校其他的老師都知道,讓她待不下去」,非善意評論,應負賠償責任,並認為她受楊的影響去攻擊林女,楊應負連帶賠償,判兩人賠償一元精神撫慰金,換言之兩人各負擔五毛,創賠償金額最低紀錄。
林女指出,其父為前道教團體三十六天罡壇主持人,她和母親原為壇生,父親五年前過世後,由公公楊男接任法師,公公為鞏固領導地位,竟在道場公開辱罵她魔女、魔鬼,並唆使壇生、信士打擊她。
精神撫慰金 判賠創最低金額
余姓女壇生則於二○一五年二月的壇生大會辱罵她們母女為魔女,並誣指她們害死前主,甚至說她為當法師,挾持父親到中國就醫、脅迫他簽下遺囑指定她為繼承人,心機陰險、喪盡天良。
同時間,黃姓女壇生以LINE傳送,檢舉她「品行惡劣,對先生、公公和婆婆拳打腳踢,去上課經常遲到,很會罵學生」、「讓這個惡魔老師的超級惡劣行為給全校其他的老師都知道,讓她待不下去」等不實內容,後經學校調查還她清白,但已影響教職。
林女認為三人言行誹謗其名譽,對余女及公公請求賠償兩元,另對黃女及公公請求賠償一元。
高雄地院認定余女有過失而判賠,其餘兩人不用賠償。後來林女與余女和解,僅針對公公和黃女的一元賠償案提起上訴。
法界:求償一元 為爭一口氣
高雄高分院調查,楊稱「魔女」等語,應受信仰自由保障。不過,黃女檢舉內容,要讓林女惡行「給全校其他的老師都知道,讓她待不下去」,其意圖顯非善意適當評論,應負賠償和道歉責任,楊也應連帶賠償。
法界人士表示,求償一元精神撫慰金,目的不在於金錢多寡,而是爭公道、爭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