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擬修改兩岸條例// 持中國居住證 回台須登記
中國昨天開辦台灣居民居住證(圖左),居住證樣式跟中國身分證幾乎一模一樣,正面有中國國徽,背面則有十八碼的「公民身分號碼」。(取自網路)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昨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中國各地台辦已動員台商搶辦,中媒也大幅報導各地辦理情形。陸委會雖表示申領居住證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已經著手研議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建立申報登記制,要求已申辦居住證者回台登記,並對其擔任重要機敏公職或參政權益,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中國營造假象 開辦首日動員申辦
昨天是休假日,但為配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開辦首日,中國的六五七二個受理點仍正常作業。據了解,中國各地台辦動員台商申辦,以營造受到熱烈歡迎的假象。而各地政府已在盤點有多少長住在當地的台灣人,並寄送統計表格要求台商、台幹先行填寫。
據中媒報導,上海市台商協會會長李政宏、福州台協會會長陳奕廷,廈門台商協會會長吳家瑩、重慶市台商協會副會長黃錦勳等人,都成為當地首位完成證件申請的台胞,台企聯會長王屏生也前往居住地的佛山市申請。
陸委會表示,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大陸設籍,申領居住證無違反「兩岸條例」,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政府基於國家安全利益,有效掌握台灣人民領用數量及情況,採取最小範圍必要管理,已著手研議於「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
國安考量 機敏公職、參政要管制
陸委會指出,為防範居住證對兩岸公法上權利義務造成的衝突,申領者任重要機敏公職或參政權益,也研議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據了解,陸委會本週將邀集專家學者,對於申報登記制進行研析,也會與相關權責部會進一步討論,同時詢問台商、台幹、台生實際狀況;官員表示,在國內政治氛圍下,修法過程恐會在台灣內部引起很多討論。
由於中國已開始申辦,是否會出現法律「空窗期」?陸委會官員解釋,修法可以要求溯及既往,已申辦居住證者也有回台報備的義務,不登記可能會有處罰,相關細節還要討論,現仍在收集資料與可行性評估的階段。
陸委會也表示,持居住證者在中國大陸享有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與我國社會資源有重複的部分,政府也會進行檢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