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公務員申報財產 地雷就在身邊
廉政署(資料照)
父母私下幫置產、另一半藏私房錢 都導致漏報受罰
〔記者吳昇儒、王定傳/台北報導〕公務員未如實申報財產受罰案件居高不下,漏報原因可說是五花八門,其中有一些如「地雷」般,是當事人始料未及,例如,曾有父母為了留給子女一些資產,在未告知下偷偷幫忙買房,子女收到了漏報通知才知道名下多了房產,可說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還有另一半開了秘密帳戶偷藏私房錢,直到枕邊人收到了漏報通知書,全案才東窗事發。
警、教、採購 挨罰最大宗
近年來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以警察、教職及採購人員漏報挨罰為最大宗,以警察為例,根據規定,警察同仁基本上只要職銜內有掛到「長」字輩的,都必須依法申報財產,例如刑事小隊長、副所長、科長、股長,但他們平日公務繁忙,投資理財可能都是交由親屬處理。
一名中階警官指出,財產申報規定相當繁雜,像是申報投資的基金,連名字都不能寫錯,萬一寫錯還得說明,申報時難免會有遺漏,因此,每次到年底要申報財產時,真的是噩夢一場,也常傳出有同僚因漏報被罰。
某高階警官即表示,妻子因繼承祖父輩的財產,但妻子本身並不知情,岳父母也未告知,也因此直到被通知漏報時,才知道有這筆錢。
一名國小校長則提出自己曾挨罰的經驗,他說,前些年,父母親留下的土地在買賣時,過戶沒處理好,申報後才知道漏報,吃了罰單;最擔心的就是,父母親幫忙理財,私底下幫孩子買房置產,偷偷的想留給孩子一些資產,根本沒有告知,等收到漏報通知時,就已經來不及。
這位校長也說,早年最常傳出另一半在私人帳戶中藏錢的問題,直到收到漏報通知時,才知道枕邊人藏了私房錢,場面非常尷尬,夫妻也因此失和。
一名司法官也指出,以往須一筆一筆填入所有財產,例如,買了國外基金,還須算出其價值後才能填入,每次都很擔心漏報,曾有一位同僚漏報配偶持有的股票等財產受到高額裁罰,現在有了財產申報授權制度後,就方便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