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發局認定 侯友宜文大宿舍案違法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大群館經都發局現勘及網路資訊認定為宿舍,已違規使用。(記者劉信德攝)
要求兩個月內改善 否則依法開罰
〔記者鍾泓良、周彥妤/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所有的文化大學「大群館」建築,遭檢舉違規當作宿舍收租,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大群館經都發局現勘及網路資訊認定為宿舍,已違規使用,都發局昨天已發出行政指導函給文大及又昱公司,要求兩個月內改善,否則將依都市計畫法開罰六萬元到三十萬元罰鍰,最重可斷水斷電。
侯稱「非常奇怪」 將與文大解約
大群館是侯友宜家族又昱實業公司所有。侯友宜昨回應,大群館過去二十一年都合法,如今選舉到了要重新改變,「我覺得非常奇怪」,他會請又昱公司與文大解約,以維護學生權益優先。
林洲民強調,都發局從未在都市計畫上認定大群館可作寄宿舍,因此不認為有「過去可以,現在選舉就不行」的問題。
大群館位於文化大學校地旁,坐落土地為第二種住宅區(特),一九九七年申請使用執照時為集合式住宅,又昱公司在一九九八年期間經營出租,每年獲利約七百多萬元,並在二○一一年與文化大學簽租約,合約為期十五年,第一年租金一千五百萬元,合約載明每年調漲五%租金。
林洲民表示,二○一二年時台北市議員李慶元舉報大群館不符合消防公安,台北市建管處現勘認定確實有供學生住宿使用,應比照「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表」的H1類組宿舍申報公安;但同年都發局都市規劃科也發函,認定大群館屬多門牌住宅,雖出租供學生使用,但仍屬於集合式住宅,造成局處內出現自相矛盾的解釋。
但對於二○一二年認知到大群館作宿舍使用,都發局為何六年來未進一步要求改善?林解釋,建管跟土管是兩套法系,他坦言當時沒有一併處理是一種行政怠惰,市長也已要求都發局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