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若不簽行政契約 立委促解散婦聯會 財產收歸國有
婦聯會(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黨產會與婦聯會三方協商持續卡關,內政部長葉俊榮昨日下最後通牒,要求婦聯會須在本週三以前決定是否簽署行政契約,不然將撤換負責人。民進黨立委認為,內政部不能再食言寬限,婦聯會若抗拒不簽,撤換處分須在本週三當天立刻祭出。
「星期三當天就立刻撤換,不必再跟婦聯會談了!」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婦聯會一年多來不斷找理由拖延,內政部難道還看不出這是緩兵之計?當天必須立即撤換負責人辜嚴倬雲,更必須要求官夫人董事會全面改組。
陳其邁指出,婦聯會不交代勞軍捐,也拒交帳冊,「無非就是一筆爛帳不敢給外界知道」,振興醫院、華興中小學都是前主委蔣宋美齡創辦,婦聯會還敢辯稱與婦聯會無關,期限一到不必再協商,未來更要解散婦聯會,將財產全部收歸國有。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痛批,婦聯會喊說要捐三一二億元做公益,至今仍不願履行,內政部釋善意不斷讓三方協商延期,婦聯會還想不斷拖延,對於婦聯會拿走數百億元勞軍捐,卻不願歸還的行徑,社會應給予最嚴厲譴責。
賴瑞隆指出,外界無不支持部長撤換辜嚴倬雲,希望內政部這次要硬起來,行政契約簽不成,也還有黨產會可以處理婦聯會,黨產會可先啟動認定程序,避免婦聯會脫產。
要內政部硬起來
「星期三撤換公文就要發出!」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指出,內政部已經給婦聯會太多機會,既然還抗拒民主轉型,依法就是要撤換負責人,並要求婦聯會交代勞軍捐及帳冊。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如果協商無法達到效果,就必須換一條路走,而不是順著婦聯會的意不斷延期,應依照「人民團體法」規定,立即撤換負責人,不必害怕與婦聯會官司訴訟,黨產會更要依法祭出「附隨組織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