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二讀》公務員退休金 採計最後15年均俸
公務員起支年齡比較。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退休公務員早退、高薪的不公怪象即將走入歷史。依立法院臨時會昨二讀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條文規定,公務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將延至六十五歲;採計基準,也將從現在的最後一個月俸額,自明年改為最後五年平均俸額,並逐年拉長至十五年的平均俸額。
有鑑於公務員動輒於五十餘歲退休、請領退休金,馬政府曾於二○一○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將公務員月退起支年齡從「七五制」(退休年齡加年資)改為「八五制」;但平均退休年齡仍僅有五十五.八九歲。
警消維持現行70制
年改會規劃,在二○二一年達到「八五制」後,再以逐年加一之幅度,至二○二五年達到「八九制」,並於二○二六年達六十五歲。至於警消等危勞人員,仍維持現行須滿五十五歲的「七○制」,未作任何更動。
另鑑於原住民的平均餘命短於國人平均,朝野黨團一致同意,原住民的退休金起支年齡可提早五年至六十歲。
原住民可提早5年支領
若要在法定起支年齡前提早支領月退休金,每提早一年就應減額四%。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指出,按現行平均餘命計算,提早起支減額年金,終身所領取之總額反而更多。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也在委員會審查時解釋,一般公務員的餘命為七十九歲,警消是六十九.七歲,維持在五十五歲是合理的。
而公務員退休金的採計基準,有別於勞保年金採計最高六十個月的投保薪資,僅採計在職最後一個月之俸額。年改會因此規劃,現職人員將自明年起採計最後五年的平均俸額,並以逐年遞增一年之幅度,直到採計最後十五年。
相關條文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表決通過年改會版本,但國民黨團於上週朝野協商翻案,支持考試院版的十年。而昨天臨時會二讀最後表決通過則採計最終十五年的年改會版。
銓敘部長周弘憲在朝野協商時說明,採計均俸是為了公平,估算公務員的退休金將因此減少五%到十二%。
立法院臨時會23日持續進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的二讀程序。(記者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