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民法或訂專法 府院黨不同調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表示,對於婚姻平權,政府絕對樂觀看待。(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李欣芳、鍾麗華、陳鈺馥/綜合報導〕針對同婚釋憲案,大法官會議宣告現行民法違憲,有關機關應於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表示,同婚法案牽涉夫妻財產制、離婚、人工生殖、通姦罪等,政院將儘快盤整後提出。內政部也估計,經初步盤點大概有三百多項統計表單涉及夫妻,待立法完成後修改。
牽涉法案太廣 300多項表單待修訂
政院相關官員表示,由行政院向立法院臨時會提出同婚法案,時間上太趕,柯建銘也已表明臨時會不處理,行政院最快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婚姻平權法案。
同婚法案 政院︰最快下會期送立院
據悉,府院黨目前對於是否修民法或訂立同志專法,內部仍有不同意見,本報昨天則披露,行政院官員釋出「未來傾向同步修民法與訂專法,修正民法明定同性婚姻另以法律訂之,並訂同志專法,以對挺同與反同支持者都有交代」的說法。
徐國勇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秘書長陳美伶召集內政部、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進行討論,儘快提出衝擊最小、最有共識的法案送到立法院。
徐國勇說,同性婚姻法案牽涉範圍廣大,包括夫妻財產制、離婚、贈與稅、遺產稅、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人工生殖,以及近來討論的通姦除罪化等問題,涉及許多相關法令,需要經過盤整。
他表示,像是通姦罪,現在是以異性實際性行為來判定,同性間就沒有通姦認定,要討論是否要廢除或怎麼修改,世界大部分國家通姦罪都已除罪化,亞洲只餘台灣與韓國有通姦罪,政院對此沒有既定立場。
「朝最小衝擊、最大共識修法!」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指出,未來要立專法或修民法由行政院定調,「朝最小衝擊、最大共識角度修法!」花敬群指出,違憲相關修法問題,包括「戶籍法」的婚姻登記、相關統計表單、有關子法,將朝保障婚姻平權、兼顧家庭制度方向進行。
對於是修民法或另訂專法,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昨天表示,大法官釋憲結果已經說明很清楚,「至於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行政院會綜合各界意見後,儘速提出可行的方案送交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