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高薪低保 最高一年少繳7萬保費
健保第一、二類被保險人高薪低保查核統計
去年近18萬人 缺繳近16億元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日前勞保比對發現近兩萬家雇主疑似「高薪低保」,衛福部健保署查核也發現健保被保險人「高薪低保」人數逐年增加,去年已接近十八萬人、共缺繳健保費逾十五.八億元,其中,有人一年就少繳逾七萬元。
第一類被保險人 缺繳最嚴重
健保署近年比對所得資料發現高薪低保現象,其中,第一類被保險人雇主及自營業主、受僱者中,二○一三年約十三萬人高薪低保、缺繳健保費十.五億元,情況持續惡化,至去年約十七.一萬人、十三.四億元,主要集中在綜合商品零售、營造用機械設備租賃等行業。第二類被保險人職業工會去年也有七千四百人高薪低保、缺繳二.四億元,以金融保險業居多。
第一類被保險人中有一名投資顧問年收入高達九百多萬元,月投保金額應為健保級距上限十八萬兩千元,卻只選擇五萬零六百元,每月應繳八五三六元,實際卻只付二三七三元,累計下來一年少繳超過七萬元;還有一名金融保險業工作者屬第二類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也從八萬零兩百元被調整上限十八萬兩千元,一年健保費差了約三.四萬元。
相較於勞保高薪低保可能會影響各項給付,但是健保高薪低保並不影響就醫權利;健保署科長盧麗玉表示,會追回少繳的部分,並持續輔導,若經查仍不配合改正才會開罰,依法可處兩倍至四倍不等罰鍰。
盧麗玉也解釋,高薪低保人數增加,但整體投保人數也增加,比例未明顯變化,收入如果不列在投保薪資,也會被課徵補充保費,對業者或被保險人未必有利,推測主因是雇主與健保署認定的投保薪資定義不同,而產生誤解。
民團建議 改家戶總所得納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這是制度上的缺陷,因為健保以六類、十五目職業別做為保費收取差異依據,必須認定被保險人所得是否為投保薪資,一旦認定有差異,就會發生類似問題,建議應改成家戶總所得制,只要是實際所得,就一律納入投保金額,自然能避免爭議,這也是總統蔡英文競選政見,應該要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