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政院要中方循機制通報
李明哲(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施曉光、鄭鴻達、蘇芳禾/台北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違反國家安全之名逮捕,引發各方關注,行政院昨表示已責成陸委會繼續透過各種管道要求陸方即刻就李關押地點、所涉法令及限制人身自由時間等事項,對外完整說明,並且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通報機制進行通報,同時儘速安排家屬探視及律師會見,以保障其應有權益。
盼完整說明關押處與相關事項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本案受到台灣社會及家屬高度關切,基於人身安全及健康考量,政府要求陸方同意由我海基會人員陪同家屬前往進行人道探視並轉交李明哲藥品。而為了長期爭取李明哲在中國大陸的權益,家屬有計畫聘請中國律師,陸委會與海基會也會提供必要協處。
周泓旭共諜案 我方曾通報對岸
邱垂正並說,中國國台辦前天只表示李明哲涉及從事危害對岸國家安全活動,至於其他細節未進一步說明,如此處理方式已引起兩岸人民質疑,政府要求陸方立即就李關押地點、涉及相關法令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等問題,儘快向外說明,並依兩岸相關協議通報機制向我方通報。
邱垂正表示,日前的周泓旭共諜案,我方即依機制通報對岸,雖然過去台灣人涉及對岸國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對岸未必透過此一機制進行通報,但政府仍期待對岸儘速向我方通報,雙方並就本案進行必要溝通、妥善處理。
民進黨發言人楊家俍也重申,中國大陸以國安理由,拘禁台灣民眾,只會增添台灣人民前往中國大陸交流的疑慮,影響兩岸人民的正常往來。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昨天在親民黨十七週年黨慶茶會時則說,兩岸在人權、制度上有許多差異,必須彼此尊重、了解,處理李明哲問題應理性、務實處理,任何激烈言語、情緒都無助解決問題,對岸對此也已有初步回應,應有制度性管道處理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