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退輔條例初審 退役官兵洩密 喪失榮民權益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9日開會審查法案。(記者方賓照攝)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9日開會審查法案。(記者方賓照攝)

2016/12/30 06:0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我退將頻頻赴中,為避免國家機密外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退除役官兵如違「公務人員退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喪失領月退休金、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者,將永遠無法享有就醫、就業、就養等榮民權益。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現行條文僅規範,觸犯內亂、外患、貪污或殺人罪且被判處徒刑者,才停享榮民權益。這次配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加剝奪洩密退除役官兵退休金的相關條文,盼進一步避免、嚇阻退除役官兵洩密情事。

條例修正草案也增列,退輔會官員轉任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的「旋轉門條款」,規定退輔會直接主管投資事業業務的人員,退離職三年內不得轉任轉投資事業。「直接主管投資事業業務人員」包括曾任退輔會主委、副主委、主任秘書、事業單位主管等,將不得轉任轉投資事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