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請領 中小學教師擬117年改為60歲
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指出,中小學教師年金請領資格,建議在一○七年一步調高到八○制,往後每年調高一個基數,到一一二年實施八五制。(資料照)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許多中小學教師五十歲出頭即退休,揪團出國旅遊的現象,將可能變革,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昨天指出,年金的請領資格,中小學教師建議在一○七年一步調高到八○制,往後每年調高一個基數,到一一二年實施八五制。一一二年起,每年調高一歲,到一一七年為六十歲。以後再隨職場結構改變調整。
勞退新制60歲請領年齡 暫不調整
林萬億不諱言,有老師對此反映,若老師太老,會不受家長歡迎,但他認為屆時中小學教師應該在自我充實方面多努力,應不致有太大問題。林萬億是在蔡總統昨午邀集媒體主管聽取年金改革簡報會議上作此表示。
至於大專以上教師則比照公務員。林萬億說明,公務員依目前進度,一一○年為八五制,建議到一一○年五十五歲起每年提高二歲,一一五年為六十五歲。
有關勞工方面,林萬億強調,勞工保險現制是一○七年起調高至六十一歲,一一五年為六十五歲,勞退新制屬確定提撥之個人儲蓄帳,請領年齡為六十歲,擬暫不調整。
針對減額年金,林萬億指出,各年金制度適用人員得提前領取年金五年,每年年金給付以四%減額領取。不過,針對部分特殊就業人力因其職場特性,或職務勞力負荷較重,其就業年限較短,提前請領年齡除法定五年減額外,得再給予一年至五年的例外減額年金處理,減額最多為十年,但不得低於五十歲。
此外,各年金制度適用人員,也可以延後領取年金五年,每年年金給付以四%增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