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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 明傳馬、江、黃出庭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部分,北院已於11月8日傳馬出庭。(記者黃耀徵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部分,北院已於11月8日傳馬出庭。(記者黃耀徵攝)

2016/11/30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三年前「馬王政爭」引發的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及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除黃世銘獲判有罪定讞,台北地檢署還持續偵辦馬、江被控洩密的部分,上週和馬、江、黃三人安排庭期直到前天敲定,明天將同時傳喚三人赴北檢應訊。

北檢本次偵辦的洩密案範圍是,馬被控於一○二年九月四日當天,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故是以被告身分傳馬,江黃等人應是證人身分;昨早九點多,維安特勤人員已至北檢安排馬英九出庭的動線。

至於目前正由台北地院審理的洩密案,範圍是同年八月卅一日與九月一日這兩天,馬被控洩密及教唆洩密部分,北院已於十一月八日傳馬出庭。

黃世銘洩密部分,去年二月被高院判刑一年三月、可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黃於去年四月繳清罰金。

告發者之一的律師黃帝穎曾指出,高院當時的判決清楚指出馬有三次犯行,分別是一○二年八月卅一日,馬拿著黃的偵查中秘密,對江宜樺等人做第一次洩漏;次日,馬要求黃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教唆洩密罪;再來就是同年九月四日,馬要求黃對江洩密,黃依職務報告並無犯意,馬則構成二次教唆洩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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