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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羈押// 研擬被告可聘保全監視自己

為防範被告審判期間逃亡,司法院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包括被告自聘保全監視、電子腳鐐、禁止處分不動產和提領大筆金額等。法界人士認為,被告自聘保全防逃捨本逐末。(資料照)

為防範被告審判期間逃亡,司法院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包括被告自聘保全監視、電子腳鐐、禁止處分不動產和提領大筆金額等。法界人士認為,被告自聘保全防逃捨本逐末。(資料照)

2016/06/29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被告審判期間逃亡時有所聞,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昨天表示,司法院正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包括被告自聘保全監視、電子腳鐐、禁止處分不動產和提領大筆金額等,目前已在研究可行性;法界人士認為,自聘保全監視自己實是捨本逐末,另有人要求,一定要有完善配套措施防止流弊。

替代方案 司院:各有利弊

司法院也考慮禁止被告申請護照和旅行文件、派人監控就學或就業的被告、完善現行限制住居和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等方案,司法院說,不少方案可能需透過修法或另頒行政規則。

蔡彩貞指出,各替代方案各有利弊,例如被告自聘保全監視自己,但可能會發生保全被買通後縱放被告的漏洞;另電子腳鐐容易破壞,且有收訊監控死角等。不過她說,為防範被告審判期間逃亡,而提高羈押率又可能損及人權,也為了避免被告羈押後獲判無罪的冤枉情形,因此司法院主張以羈押替代方案來防逃,今年三月起已多次邀集審、檢、辯、學等團體開會,尋找任何可行性的替代方案。

其中「只能在特定人員監督下離開住宅」方案最受熱議,蔡彩貞解釋,這個方案就是讓被告「自費請保全」監控自己。她坦言,與保全業溝通的過程中,業者表示從未接過相關業務,此外,如何防範被告買通保全業者而逃亡的情事,這些都還要研議。

沒錢怎麼辦 法界籲另覓招

對於讓被告自聘保全防逃,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這做法根本是捨本逐末,「那沒錢的被告要怎麼處理?」何況現在保全公司的人力,很多不是保全公司自己的員工,而是由人力派遣公司指派的,未來如果出了問題,「責任該算在保全公司身上,還是該由人力派遣公司負責?」陳志龍認為,保全也要換班和休息,「會逃跑的被告還是會跑」,司法院應想更好的方法建立防逃機制。

法部:有罪羈押 減少逃亡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監事林振煌律師認為,若要採被告自聘保全防逃,須修法對縱放被告者施以處罰,例如保全被買通故意讓被告脫逃,應課以刑責,且相關保全也應經由官方認證並加以適當訓練等,要有完善配套措施防弊。

法務部則希望修法推動有罪羈押,以減少被告逃亡情形。司法院對此指出,召開公聽會時與會學者等多反對有罪羈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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