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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宏控華視節目採購案評選不公

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指控華視節目採購標案有4項明顯瑕疵。(資料照)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文化部給予華視的經費採購案再度出包,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嚴正指控「109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採購案,評審過程出現4項明顯瑕疵,諸如決標結果僅用來函通知、沒有公布評審名單、特定評審操弄分數、採購案召集人劉桂蘭無節目製作經驗等,認為這些都嚴重違反招標辦法,甚至去函文化部。對此,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表示「沒有參與評審採購」,交由發言人代為回應。

郭建宏受訪時指出該採購案評審有7人,其中6人皆給映畫傳播的標案80分以上,只有一位評審給62分,反觀得標的異象國際,3人給予80幾分、3人給予70幾分,唯有一位評審給了92分高分,評分有嚴重落差,質疑特定評審藉由操弄分數懸殊差距,圖利特定廠商。

華視則解釋評選會議過程,除內、外部評審委員外,亦有採購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場,過程公開透明,並說郭建宏質疑過程瑕疵之處,其實都有法規依據,根據政府採購法第61條,自決標日後30天內辦理公告,而映畫之所以收到評選結果,是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寄送。

另外,郭建宏指出給出差異極大評分的評審是華視的美術指導賴俊傑,而賴俊傑在去年12月11日的招標簡報會議後,與參與投標的映畫製作人私下聯絡,犯了結果出爐前,不能與製作單位聯繫的禁忌,還在通訊軟體上對映畫的製作人說:「你要聲明會配合華視,因為現在編審都很菜,這樣是證明你們不會不尊重他」。

華視坦言確有此事,他們認為這是映畫主動先聯繫該評審委員,而評審委員被動回答,「但發現該評審委員於會議中即回廠商詢問,疑涉及嚴重違反評審保密原則,將重新檢視此標案之公正公平性,並進一步做適當之處置。」

最後,華視也稱採購案找來總經理特助劉桂蘭擔任會議主席,並非沒有產業經驗,指稱劉桂蘭有新聞圈豐富管理及相關資歷,還曾任職於製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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