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孫安佐替生存遊戲發聲昨上街抗議 警政署今天回應了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昨到警政署抗議,對警政署將針對玩具槍、模擬槍修法表達不滿,孫說「台灣政府已經一步步走向中國般專制」。警政署今表示,此次修法不影響國內合法玩具槍業者權益,未來將持續聆聽各界意見;如修法通過後,在訂定各法規命令及公告時,將邀集各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達成維護治安兼顧合法產業發展的目標。

孫安佐昨到警政署外抗議。(記者王冠仁翻攝)

孫安佐昨表示,這些法案通過後,玩具槍零件只要警察說有改造嫌疑,一律法辦;類似彈頭物體、鋼珠、釘子、釣魚用鉛錘、子彈吊飾,甚至生產類似彈殼形狀的物品」,一律刑法伺候。此次修法將嚴重影響到玩具業、五金業等業者生存。

警政署今回應,因去年下半年起發生數起社會矚目槍擊案件,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也有犯嫌開槍後隨即攜械自首情形,嚴重影響治安及民心安定。警政署為了防治這類現象,才會進行此次研修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條文,加強非制式槍枝零件溯源管理。

警政署說,本次修法經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進行研議,並聽取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及玩具槍業者代表反映意見,彙整、參採納入修法參考。該修正草案層報行政院於今年10月5日院會提報並審查通過,10月6日業函請立法院審議。

本次槍砲條例之修法重點為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將模擬槍納刑罰規範,其零件列行政罰、增訂子彈零件處罰規定、增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基準、增訂公然開槍罪及槍砲零件製造業行政檢查等,以強化槍砲彈藥之溯源管理等。

針對昨天中華民國射擊活動暨射擊器材權益促進會之陳情意見,警政署也解釋,對於低動能槍枝採取邊境審查,阻止企圖矇混進口的易改造槍枝於關口,不影響玩具槍業者出口權益。

至於申請進口「無法改造為火藥式槍枝及無殺傷力之空氣動力式槍枝」未獲核准,是因為警政署發現有部分廠商以低動能槍枝名義申請進口「預先灌氣高壓空氣槍(PCP,Pre-Charged Pneumatics)」,經審查其在國外原廠設計均屬我國槍砲條例管制之空氣槍,但業者為規避管制,將部分零件抽換,通關時經海關抽驗合格,順利進入國內後,只需將原本零件替換回來,就能恢復成具殺傷力之空氣槍。

此外,本次修法是針對可供做為非法改造槍枝、彈藥之基材加以嚴管,並非以低動能遊戲用槍為管制目標,故未對合法玩具槍業者造成影響。

警政署另考量彈頭、彈殼、推進火藥、底火及空包彈,均為子彈零件及子彈零件之組合,經加工即可製成完整子彈,且是造成人傷亡主要關鍵,因此此次修正草案將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之處罰規定,並非針對「類似彈頭物體、鋼珠、釘子、釣魚用鉛錘、子彈吊飾,甚至生產類似彈殼形狀的物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