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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被起訴首發聲 「遭最信任的人惡意刁難」

〔記者吳孟倫/台北報導〕吳青峰去年被昔日恩師林暐哲告侵害著作權,台北地檢署今(24)依法起訴吳青峰及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對此,吳青峰所屬的環球音樂表示感到錯愕及遺憾,並說雙方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正如公開說明所述,於2018年年底終止,但林暐哲卻突然反悔,讓吳青峰驚覺遭15年來最信任的人惡意刁難。

吳青峰去年被昔日恩師林暐哲告侵害著作權,台北地檢署今依法起訴吳青峰及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記者王文麟攝)

環球音樂聲明如下:

環球音樂旗下藝人吳青峰,因公開演唱自己所創作之歌曲,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一事,至感錯愕及深感遺憾。告訴人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以及吳青峰之間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正如雙方公開聲明所述,已於2018年年底終止。

2018年9月份雙方會面合意詞曲版權授權合約不再續約,為求慎重,吳青峰也於10月份再度寄送存證信函以資證明,雙方也於2018年年底發表共同聲明互相祝福。未料時隔半年,林暐哲音樂社突然反悔,片面要求吳青峰延長雙方之詞曲授權合約,吳青峰震驚意外,多次數度主動聯繫林暐哲本人未果,驚覺慘遭15年來最信賴的人惡意刁難對待。因此,吳青峰於2019年期間,再次以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未履行合約重要責任等事由,慎重行事再度提出終止「詞 曲版權授權合約」。未料,林暐哲音樂社罔顧其音樂人應有之專業,分別對吳青峰提起出民事緊急聲請定暫停狀態假處分、刑事、以及民事訴訟。

針對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對吳青峰聲請之假處分事件中,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於108年度民暫抗字第4號裁定予以駁回,並認定「相對人(吳青峰)提出之證據,已足以使本院對於抗告人(林暐哲音樂社)主張其為系爭音樂著作之專屬被授權人之事實產生疑問。」對於台北地方檢察署與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就相同事件,作出截然不同判斷,我方深感疑惑,並就檢察官未深入調查、也未傳訊證人,或比對證物,遽行起訴,令人難以心服!將於吳青峰收到起訴書後,才能就起訴理由再予以回應。

相信此案移送法院後,刑事庭法官會還青峰公道。如果單就媒體所報導之起訴事由,台北地方檢察署認定二造「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應為2019年12月31日終止,2020年1月1日後雙方法律關係才不存在。那麼 2020年起,青峰擁有自己所有詞曲著作權利地位明確,可不受任何阻撓以任何方式演唱或是利用自己之詞曲創作,包括286首詞215首曲,以及未來所有新創作。

吳青峰為詞曲創作者、表演者、音樂人,他將繼續努力專心於其擅長的創作與演出,並將全案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也請各位喜愛音樂的朋友,陪同他繼續勇敢飛行。

環球音樂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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