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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聶隱娘》拿導演獎!若得更大獎獎金竟減半

侯孝賢以《聶隱娘》贏得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讓台灣站上國際舞台。(法新社)

〔記者鄒念祖/台北報導〕侯孝賢以《聶隱娘》贏得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總統馬英九將於下週替侯孝賢主持贈勳典禮,並頒發500萬元的國際影展獎勵金。奇怪的是,歐洲影展的最佳導演獎其實是第3名,如果侯孝賢贏得第2名的評審團大獎,文化部頒發的獎勵金反而變成只有250萬。

根據現行「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代表台灣參賽的影片獲得一級影展如坎城金棕櫚、威尼斯金獅、奧斯卡最佳影片與最佳外語片,導演及製片公司都各獲頒500萬元,加起來就是1000萬元。一級影展的最佳導演獎,獎金500萬元。但一級影展的評審團大獎的獎金只有250萬元。

也就是說,台灣文化部對於獎項大小的認定,與歐洲影展本身的認定是不同的,影展評審團選出的第2名,在文化部的認定反而變成第3名。同樣令人費解的是,奧斯卡最佳導演獎是比外語片重要的大獎,但外語片的獎金共有1000萬,導演獎反而只有500萬。

2013年蔡明亮在威尼斯影展贏得評審團大獎,獎金就只有250萬元。記者致電問他難道不會覺得不公平嗎?他尷尬大笑說:「要得前3名的獎都非常難,侯導得獎我非常開心,立刻在微博呼籲大家進戲院看《聶隱娘》,警告中國盜版商不要盜他的電影。不過當我發現導演獎有500萬時,的確納悶了一下。」蔡明亮希望最好導演與評審團大獎都有500萬。

蔡明亮的《郊遊》贏得威尼斯評審團大獎,其實就是第2名。(法新社)

文化部影視產業局回應,台灣的影展獎勵辦法從1992年設立以來,多次諮詢業者意見進行修改,以業界覺得應該鼓勵的方向決定獎金。曾多次發行金棕櫚大獎影片的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直言:「評審團大獎是第2名,這是常識。能入圍坎城就很不容易,就算第3名也該給500萬。文化部諮詢了誰?請他們把名單拿出來。」

國際影展獎勵金額改來改去,同樣是贏得坎城最佳導演獎,15年前楊德昌與他的公司加起來的獎金才200萬。歷年來獎金最高的,則是2007年贏得威尼斯金獅獎的《色.戒》,1000萬頒給李安,1000萬頒給他的海上電影公司,後來李安將2000萬元都捐出來給新導演拍片。

另外,李安曾以《斷背山》與《少年Pi的奇幻漂流》2度贏得奧斯卡最佳導演,但因為是美國片,台灣沒有頒發影展獎金,而是由前總統陳水扁與馬英九總統分別頒發「二等景星勳章」與「一等景星勳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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