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過期標章做廣告 富邦媒體科技挨罰

2015/12/03 06:00

富邦媒體科技過期標章做廣告,被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資料照)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又見購物網站刊登不實訊息挨罰!富邦媒體科技與威勁國際於momo購物網刊登廣告,並銷售SAMPO聲寶節能燈管,宣稱「通過經濟部節能標章」,並使用節能標章圖示,標榜比其他同類燈管省電30%至50%;但公平會調查後發現,該商品節能標章早已過期,業者卻仍拿著標章對外廣告,昨依廣告不實對業者開罰,各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商品節能標章使用期限只到101年8月,屆滿後也沒有重新申請,卻在去年底至今年5月間,持續拿著標章做廣告;且富邦與威勁也拿不出證據可佐證該等商品可「省電30%至50%」,廣告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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