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院檢確認︰王令麟掏空亞太固網案漏審

2015/01/27 06:00

王令麟。(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王憶紅、項程鎮、錢利忠/台北報導〕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犯下力霸及東森掏空案,出現「漏審」亞太固網案爭議。王令麟律師謝協昌昨表示,移送補充判決部分確實未經起訴,地院並無漏判;但台北地檢署及承審力霸案法官均表示,亞太案當然已起訴,高等法院才會要求台北地院補充判決,高院也確認北院漏審。

謝協昌指出,起訴書記載內容並無王令麟涉及掏空亞太固網一○八億元的犯罪事實,只有在法院要求檢方補件時,檢方在補充的聲請書記載內容加上「適由王令麟擔任理事長的全國商業總會推動為公開發行公司發行無擔保私募公司債立法…」,才見到王令麟名字。

他表示,起訴書認為立法院修法的犯罪行為是構成掏空亞太固網的事實,但掏空故意的事實發生在民國九十一年,非修法的九十年,起訴書內容載明不是因要掏空而修法,因此起訴書用語是王令麟與修法、掏空無關係。

另,亞太固網已經在一○三年初撤回對王令麟掏空一○八億元的民事求償,也就是王並無掏空犯罪行為、事實及不法所得,上述都不在起訴書內,所以更無漏判問題。

不過,高院指出,北檢起訴王令麟是力霸案共犯,透過詐貸、轉投資、買賣有線電視光纖管道等方式,掏空亞太固網等公司,但起訴書未充分載明王令麟的犯罪事證和理由;北院九十七年間判決力霸案時,判決書沒說清楚王令麟在亞太案涉及何種犯行,北檢也沒上訴,北院有必要補充審判。

另外,最高法院在力霸案判決書指出,一審漏判王令麟亞太案,雖經二審指正,王卻對該案部分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為由駁回。高院一○○年十月底審結力霸案,後發函北院,要求補充判決王令麟所涉的亞太案,北院因此重啟審理,北檢也陸續補充王令麟在該案的犯罪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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