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幕後》嚴防偵查中二度洩密 專家閱卷只能看不准照

2020/06/13 05:30

美光控竊密案聯電判罰1億元。聯電昨表示,公司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提起上訴。(記者洪友芳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院審理美光案,雖非該院受理的第一起智慧財產案,卻是第一件受矚目的指標案,審理時間長達二年九個月,其中,單單是準備程序庭,就耗費逾二年,法官還罕見地裁定「秘密保持命令」,律師與電子工程師等專家閱卷時,法院得派人盯著,只能用眼睛看,禁止抄錄、攝影,審理期間,不論是台灣美光公司(告發人)或台灣聯電公司(被告),相關證人、律師,全部禁止對外透露案情。

法官罕見裁定「秘密保持命令」

另外,此智慧財產權的上訴程序,也與一般民事賠償案不同,一般民事賠償,二審管轄法院是各高分院(例如台中高分院),但此一智慧財產案件,二審的管轄法院卻是位於新北市的智慧財產法院。

此案在召開程序庭時,聯電向法官聲請不公開審判,針對能否閱卷、閱卷範圍、傳喚證人等程序問題,就耗費超過二年時間,台中地院在裁定「秘密保持命令」之外,也援用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廿四條,從程序庭到審理庭,全部都不公開,雙方攻防激烈,還多次挑燈夜戰,審理到半夜,但所有相關人都噤聲,外界無法得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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